| 状态 | 政策 | 补贴条款 | 金额信号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经营贡献奖励(2025年)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经营贡献奖励申报要求年交易额首次达到500亿元、10 | 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500亿元、1000亿元、2000亿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经营贡献奖励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经营贡献奖励申报要求年交易额首次达到500亿元、10 | 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500亿元、1000亿元、2000亿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绿色类交易场所(2025年)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绿色类交易场所申报要求-年交易额首次达到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 | 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绿色类交易场所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绿色类交易场所申报要求-年交易额首次达到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 | 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数据类交易场所(2025年) | 数据交易所申报要求年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按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 | 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鼓励企业规上发展 |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上企业,分别给予30万 | 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1亿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经营贡献奖励申报-数据类交易场所 | 数据交易所申报要求年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按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 | 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5年第四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5年第三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5年第二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5年第一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4年第四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4年第三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4年第二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2024年第一季度-鼓励发展主题楼宇 | 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楼宇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 | 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
| 申报中 | 城市鸿蒙产业发展-支持规上企业发展 | 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鸿蒙规上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分 | 500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1亿元、5亿元 |
| 已结束 | 疏解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支持之购房补贴申请 | 综合型总部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他两类总部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500万元、30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 |
| 已结束 | 疏解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支持之租房补贴申请 | 在新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三年租金补贴,其中对综合型总部企业的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他总部企业不 | 500万元、30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 |
| 申报中 | 鼓励研发投入 | 对年度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6%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按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家 | 200万元、100万元、6%、10%、不超过100万元 |
| 申报中 | 2025年雄安新区数字医疗补贴资金申报 | 鼓励数字医疗产品在新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 | 300万元、500 万元、10%、不超过 300万元 |
| 申报中 | 2022年雄安新区传统产业地方贡献奖励“免申即享”兑现 | 对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作用明显、地方产业贡献度较大的传统制造业企业,按照贡献程度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300 | 1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 |
| 申报中 | 城市鸿蒙产业发展-鸿蒙终端设备生产制造项目补贴 | 对在雄安新区实施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开源鸿蒙终端设备生产制造项目,按照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 | 5000万元、500万元、10%、不超过500万元 |
| 申报中 | 金融奖励——招商奖励 | 对引进五大高端高新产业的,按其对所引进企业实际投资金额(限于货币出资)的2%给予招商奖励,每引入1家企业最高奖励50 | 500万元、2000万元、2%、不超过2000万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2024年第二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百项转型”工程申报 | 对拟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研发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 | 500万元、20%、不超过20%、不超过500万元 |
| 申报中 | 雄安新区2024年第二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百项转型”工程申报 | 对拟支持数字化转型项目按照信息化软硬件购置、系统开发与服务等费用,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不超过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 | 300万元、30%、不超过30%、不超过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