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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预计各类强制评估、专家论证和设计方案公示时间以阶段总时限外安排。建议在方案的前言或管理目标处补充报建总时限预期,如“政府投资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准予开工建设审批时限控制在14个工作日内”。 此外,结合雄安新区招投标领域深化改革的最新要求,应强调规范施工、监理招标工作,依法依规落实招投标各项流程,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推进。 附件一:报批报建关键时限及前置条件对照表(建议补充)
阶段 事项名称 审批时限 前置条件/关键材料 备注
立项用地规划前期工作函不计入时限项目决策会会议纪要一会三函第一函
立项用地规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10个工作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核准类)并联办理
工程建设许可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15个工作日方案设计+BIM3模型机审通过+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一会三函第二函
施工许可施工意见登记函≤5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BIM4模型+施工组织方案+中标通知书一会三函第三函;质安监承诺制
竣工验收联合验收≤10个工作日BIM5模型+多测合一+各专项验收意见竣工即完成备案
附件二:常用并联审批事项清单(建议补充) 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并联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土地划拨批复或土地合同签订、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勘测定界及节地评价(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并行办理)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可并联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人防工程改造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施工许可阶段可并联事项(已纳建开工“一件事”全覆盖集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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